山东省日照市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03 关注度:2082
3月31日,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日照市将按照山东省统一要求,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工作。不久前,山东省人社厅下发了《转发人社厅发[2014]13号文件做好山东省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各级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将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劳务派遣工作。劳动监察部门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举报投诉案件,对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不规范用工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严重的用工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对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依法结案,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适用《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的补充用工形式,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促进企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引导劳务派遣正确发展,国家新修订了《劳动合同法》,出台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定,日照市也根据上述的规定,制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流程,对规范劳务派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