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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下离职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8-03   关注度:559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A和用人单位B签署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用工单位C提供服务。这种关系下离职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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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下劳动者A和用工单位C之间的关系,即用工单位C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将劳动者A退回用人单位B:

用工单位C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转型,致使劳动者A无法提供服务。但如果劳动者A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派遣期内不能提前退回,派遣期后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劳动者A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者A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符合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工单位C发生经济性裁员;用工单位C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B和用工单位C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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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下劳动者A和用人单位B之间的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由于是劳动关系,解除同有一般劳动合同解除一致:

劳动者A可以协商解除或者在特定法定事由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是否一定没有补偿金?劳动者A在符合上述用工单位退回的2、3、4的情形下,用工单位退回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是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也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一致。离职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离职后,怎样计算补偿金?怎样拿到单位赔偿?